8家零售药店纳入2021年隆阳区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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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评审结果公示

为方便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和费用结算,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方案的通知》(保医保〔2019〕22号) 和《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医保〔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方案》要求,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隆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专家评估组评估,拟将以下8家零售药店纳入2021年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店地址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同仁街连锁店

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100号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第二连锁店

隆阳区保岫东路136号

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澳新小区连锁店

隆阳区永昌街道九米街奥新体育城165-166号

4

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红花小区连锁店

隆阳区兰城街道东门经济园区岔河搬迁小区

5

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梨花路连锁店

隆阳区兰城街道梨花路1号

6

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北城农贸连锁店

 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南侧九龙路西侧

7

 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东骏大药房保山太保南路第二连锁店

 隆阳区兰城街道太保南路4号

8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保山三馆广场分店

 隆阳区兰城街道隆阳路(原南三环路北侧)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1月25日至12月0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致电区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875-212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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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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