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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政任〔2021〕10号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磊杰等四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杨磊杰等四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1〕108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1年11月12日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磊杰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董 翼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
习明宏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富恒派出所所长;
杨云波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2021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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