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不文明观鸟拍鸟!这6种行为明令禁止!



眼下,又到了一年一度秋冬季候鸟迁徙季。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秋冬季候鸟保护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迁徙的违法犯罪活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科学引导和鼓励支持各类文明规范的观鸟和鸟类拍摄活动,严禁“棚拍”“绑架诱拍”“钓鱼式诱拍”“巢拍”,未经科学评估的投食、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观鸟和拍鸟等6种不文明行为。


昆明发布

我国3条候鸟迁徙路线

有2条经过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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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和位置,云南是我国西部地区候鸟南北迁飞的重要通道。全球3条经过我国的候鸟迁徙路线中,有2条经过云南。每年,迁徙途经或到云南越冬的鸟类有近400种。云南也是鸟类的重要越冬地,昆明滇池、昭通大山包、会泽者海、大理洱海、剑湖、草海、丽江拉市海、香格里拉纳帕海等各类湿地都是候鸟重要越冬地,有近300种冬候鸟聚集栖息于这些高原湖泊之中。


多年来,省林草部门将候鸟保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在候鸟重要越冬地建立了各种类型的保护地,沿迁徙通道建设了7个鸟类环志站和41个疫源疫病监测站,每年秋冬季节组织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监测巡护、清网、清套和保护宣传,联合公益组织开展志愿者护鸟飞等活动。2020年全面取缔了野生鸟类等动物养殖和食用经营场所,滥捕滥猎和交易野生鸟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全省鸟类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均有增加和扩大,各地陆续观测到彩鹮、弯嘴滨鹬、小滨鹬、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新记录、新分布。


未经科学评估

禁止在候鸟越冬地随意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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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已经纳入云南省“平安云南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林长制”职责范围。各地将依托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和2021年度“网剑行动”,各地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猎捕、运输、寄递、网络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力。


此外,各地将进一步清查鸟类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核对登记人工繁育证照和存栏动物,坚决取缔违法鸟类养殖场所,对养殖不规范的限期整改。积极配合开展2021年度“网剑行动”,对辖区内花鸟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专项排查,坚决取缔和依法惩处非法交易、食用候鸟,非法制售鸟网等猎捕工具行为。充分运用公众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定期开展网络监测,广泛收集涉野生动植物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


在候鸟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安排重点时期的巡护监测工作。组织各候鸟栖息地、越冬地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等单位,在秋冬季节加密巡护监测,加强夜间值守,全面清理收缴鸟网、诱饵等猎捕工具。


同时,各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年度鸟类观测、环志,候鸟补食和救助、收容等相关工作。未经科学评估,禁止在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随意投食和补饲。坚决制止和惩治人工干预候鸟正常迁飞活动。因伤病需要救治的,伤愈后及时放归,严禁以收容名义长期饲养。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查处或者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6种不文明拍鸟观鸟行为

01

“棚拍”


非法捕捉野生鸟类和违规人工繁育鸟类,将野生鸟类关在人为布置好场景的拍摄大棚里,供拍摄者近距离拍摄的行为。

02

“绑架拍”


非法捕捉并控制幼鸟,以吸引成鸟近距离逗留,供拍摄者近距离拍摄的行为。

03

“钓鱼式诱拍”


拍摄者在特定地点投喂饵料,吸引野生鸟类长时间逗留,或在特定地点设置陷阱,控制野生鸟类移动,借此进行拍摄的行为。

04

巢拍


拍摄者通过对隐蔽巢址的鸟种暴露巢址甚至破坏鸟巢,进行近距离拍摄,以及在营巢期和孵卵期进行拍摄的行为。

05

未经科学评估的投食


指可能导致鸟类改变迁徙规律、居留习性和集群特征的投食和补饲行为。

06

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观鸟和拍鸟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商业性鸟类拍摄活动,追逐鸟群、干扰候鸟迁徙等影响到鸟类正常栖息和繁衍的行为。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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