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政通〔2021〕2号)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邹舟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2021-11-19

古人喝酒

虽说每一个上酒桌的人
都有一个基本义务——
正确地认知自己的酒量
以及把控自己酒后的行为
但“劝君更尽一杯酒,
法律责任一大溜”
饮酒过度出意外
共同饮酒者也可能要负责!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
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
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
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
如果出现“不喝看不起我”
这类言语要挟、野蛮灌酒等行为
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
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都有彼此看护的义务
如果说
有人喝大了
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
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
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

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
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
这时候出现意外
在同一个酒局的你
无论喝没喝酒
劝没劝酒
该负的民事责任
一点也少不了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
一旦出事
同饮人也逃不掉责任
因为此时同饮人对醉酒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
如果劝了但醉酒人不听劝阻
同饮人可以免责
同样
在明知对方已经喝大了的情况下
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
以致出现意外
同饮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来说
可以劝朋友别喝酒
但千万别劝酒
酒桌不是法外之地
千万别以为TA喝醉了和你没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