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个人交寄零散进口货品需提供安全证明

11月18日,国家邮政局发出关于做好冬春季邮政快递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其中提到个人交寄零散进口货品的,如不能提供相关安全证明并做内件消毒处理的,企业不得收寄。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邮件快件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实施分区作业、独立运行。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暂停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社区(村)快件收寄业务;中高风险解除后,快递企业要及时恢复。低风险地区企业应综合评估协议客户主体资质、疫情风险、寄递物品属性等因素,对于不能确保交寄物品安全的协议客户,暂不收寄。(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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