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讯 为切实保障辖区市民群众散装白酒饮用安全,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环节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标签和追溯体系全程“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的目标,切实提高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质量安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开展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质量安全宣传检查。
一是底数清,情况明。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监管区域为单元,党员干部积极摸清辖区内散装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底数,建立完善辖区散装白酒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者监管台帐。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检查。以农贸市场散装白酒经营户和餐饮单位为重点监管方向,党员干部对辖区内散装白酒经营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性进行确认,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管理办法》要求对散装白酒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的散装白酒标签标识进行规范整治,积极指导帮助经营户正确有效标注标识,并查看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落实,是否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的散装白酒,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散装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党员干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普及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关于昆明市散装白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销售无标识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公告》,教育引导散装白酒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宣传检查中,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支部检查辖区散装白酒经营者和自制泡酒餐饮服务经营者150户次,指导规范标签标识26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销售无标识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公告》100份。下一步,支部将继续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引导经营户建立完善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经营环节的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生产经营标签和追溯体系,不断规范白酒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散装白酒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