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井市场监管所五项措施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井市场监管所五项措施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昆明信息港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购买散装白酒产品和餐饮消费自制泡酒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规范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业自制泡酒标签标识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消费,11月以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度重视,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采取以下五项项措施开展了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辖区各散装白酒生产企业、各散装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各散装白酒经营者、经营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管底数资料;

二是是根据辖区实际重点检查并督促散装白酒经营者、经营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按照《关于昆明市散装白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关于昆明市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指导性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规范产品标签标识。

三是严查散装白酒销售者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在散装白酒的容器上有标签标识,是否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销货台账记录制度;严查餐饮服务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是否落实,是否有标签标识,是否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的散装白酒,使用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

四是在开展检查整治的同时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标注相关条款规定、《关于昆明市散装白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关于昆明市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销售无标识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公告》,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经营户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五是严厉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尤其是将对不按两个指导性意见规定进行整改和规范的生产加工、经营散装白酒和餐饮自制泡酒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严厉处罚,禁止生产加工、经营无标签标识或者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散装白酒和餐饮自制泡酒产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1月以来,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计出动24人次,3车次,检查辖区散装白酒经营者、经营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共计52户次,暂时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下一步,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白酒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实抓好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饮用散装白酒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白酒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白酒质量安全。通过开展检查整治,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从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散装白酒食品安全”出发,为切实提高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水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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