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红河
社会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网信办:不得将人脸等作为唯一身份认证
2021-11-15 09:31
来源:"人民网"微博
上一篇
云南巨人稻最高可达两米一,亩产600公斤!
来源:富民宣传
2021-11-15
下一篇
昆明共享电梯来了6楼每次0.3元,可办年卡
来源:“昆明发布”微博
2021-11-15
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①#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②不得将人脸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身份认证;③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研发新产品等为由,强迫个人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④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获得个人的同意;⑤不得通过捆绑不同类型服务、批量申请同意等方式诱导、强迫个人进行批量个人信息同意;⑥不得在个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后,频繁征求同意、干扰正常使用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人民网"微博"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