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因方便、快捷的特点,作为代步工具备受市民的青睐,但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日益增加,因电动车引起的交通问题也日渐增多。很多人在驾驶电动车出行时不挂牌、乱停乱放、不走专用车道、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车分类及悬挂号牌标准】

此类号牌为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车,驾驶时:
不需要驾驶证;
除驾驶人外,不可以载人;
需年满16周岁。

2019年4月15日,新的电动车标准出台后,此类牌照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属于轻便摩托车(需行驶证), 驾驶时: 需持有D证或F证或E证,均可;
D证: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允许驾驶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E证: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允许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F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允许驾驶轻便摩托车。
准驾车型不符的,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处罚。
除驾驶人外,不可以载人;
需年满18周岁;
驾驶人必须佩戴头盔。

此类牌照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属于普通摩托车(需行驶证),驾驶时:需持有E证或D证,均可;
驾驶两轮摩托车需持E证或D证,驾驶三轮摩托车需持D证。
黄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除驾驶人外,后可载1人;黄牌的三轮摩托车,按合格证核定载人或行驶证签注而定。
需年满18周岁;
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

为了加强超标电动车的管理,云南省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车核发白底红字的牌照,驾驶此类号牌车辆不需要驾驶证。随着国家层面对电动车辆管理的逐步完善,从2019年6月15日开始,全面停止核发白底红字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白底红字”号牌属于过渡号牌,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四年,对超过过渡有效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处理,不得上道路行驶。
也就是说,目前新落户的电动车牌照里不再有“白底红字”的牌照了,该牌照只是某段时期针对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性牌照。

【电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


完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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