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二)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姚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符洪春,中共党员,大姚县金碧镇殷连村民委员会东屯村民小组村民2021年11819:3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姚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清风大姚(微信)"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