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建为公办学校

11月8日,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两类“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力争明年底前转为公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建为公办学校,与小区首期住房同规划、同建设、同交付,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各级教育部门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
八部门印发方案!云南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建为公办学校云南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建为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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