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

昆明信息港讯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40号),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参与培训,鼓励企业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并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的网站专栏进行自我声明,声明后即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C”标志。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帮助企业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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