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社会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三部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
2021-11-02 17:11
来源:“昆明五华发布”微博
上一篇
新政落地!昆明综保区(经开片区)企业收到首笔出口退税
来源:自贸昆明(微信)
2021-11-02
下一篇
捐款百万到上亿的科学家,慷慨背后都有一颗赤子心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
2021-11-02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①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禁止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如私下接触、插手案件、介绍案源、利益输送等;②#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在律所工作#;③对律所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工作,或者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详→网页链接(@央视新闻 )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五华发布”微博"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