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市场监管所约谈辖区中、大型餐饮企业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及疫情风险
10月28日,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市场监管所结合自身监管职能,对辖区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共25家进行约谈,告诫并提醒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资讯频道2021-10-31

从今年5月15日起
昆明交警对主城北市区部分区域及道路
进行了货运交通组织临时调整
根据最新消息
该措施将继续施行
如何限行?赶紧看看!

为进一步优化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营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继续对昆明市主城北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货运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自2021年11月6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禁货区域和绕行路线
除上述区域及道路外,昆明市主城区其他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对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第二阶段)》为准;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02
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道路或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03
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6日起施行
附通告原文

在此提醒广大货运车驾驶人
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
及道路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
文明驾驶 安全行车
▍来源:昆明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商务合作,请联系微信号sw9180505 (添加请说明合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