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将分超级大型中小平台管理年活跃用户超5亿平台或按超级平台管理

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为更好推动我国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科技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互联网平台进行更加科学规范管理,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特制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

综合考虑用户规模、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可以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中小平台三级。

其中,超级平台指同时具备超大用户规模、超广业务种类、超高经济体量和超强限制能力的平台。其中,超大用户规模,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超广业务种类,即平台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该业务涉及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计算应用等六大方面;超高经济体量,即平台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超强限制能力,即平台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

大型平台指同时具备较大用户规模、较广业务种类、较多业务范围、较高经济体量和较强限制能力的平台。其中,较大用户规模,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较广业务种类,即平台具有表现突出的主营业务;较高经济体量,即平台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亿人民币;较强限制能力,即平台具有较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

中小平台指具有一定用户规模、有限业务种类、有限经济体量、有限限制能力的平台。(@中国新闻网 )“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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