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摩托车车主 名下摩托车灭失需要注销的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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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摩托车车主

你有名下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灭失

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无法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况么

如果说的就是你,

今天(10月25日)起

快去办理啦!

普洱日报(微信)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注册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期

灭失摩托车便捷办理注销登记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规范办理自然灾害灭失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的通知》《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名下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灭失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无法申请学法减分”等车管业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改革办理模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结合思茅区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思茅区辖区内已注册登记的正三轮摩托车满12年(含)以上,其他摩托车满13年(含)以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灭失的摩托车(盗抢及涉案车辆除外)。


二、办理时限

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04月30日。


三、办理途径

(一注册登记摩托车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车主需把车辆运到具有报废车报废、回收资质的拆解企业(公司)进行拆解,并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提供车辆拆解报废回收证明。 

(二摩托车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摩托车所有人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大道与北部区11号路交叉口<茶马古城旁>)车管窗口填写《机动车因自然灾害灭失申报表》《机动车自然原因灭失承诺书》,由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依法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及相关信息后审核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办理灭失注销登记时,承诺灭失情况真实确凿,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等惩戒措施。咨询电话:0879-2205990。


特此通告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25日

END



来源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夏梦杰


监审:曹竞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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