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的一言一行,是滋养心灵的土壤;安全的一言一行,是守护幸福的盾牌。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人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生命安全,特向全区各级文明单位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佩戴头盔。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带系到适当位置。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
二、杜绝危险驾驶。自觉做到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自觉恪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三、党员干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四、重视质量安全。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助力交通文明,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西山区文明办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