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西双版纳发布一批人事任免,涉及18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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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永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202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汤永华   免去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甘登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202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甘登平   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1年)。
杨绍荣   免去普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1年)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杨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202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   林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周德坤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郭蔓华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戴国强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吕云霄   任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市扶贫发展中心主任(副县级)职务。
孙凤龙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引同志辞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引同志申请辞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引同志辞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并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0月1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刀文的提请:

决定免去浦玲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罗海笙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陈家兴的提请:

免去郭光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永斌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高建越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诚忠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引的提请:

免去李鸿伟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旻的提请:
任命杨妮静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注:以上信息以发布时间先后排序


来源:普洱市政府网站,西双版纳报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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