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何灿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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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安宁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何灿荣(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云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8月27日,云县人民检察院对何灿荣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灿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8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何灿荣在担任云南省安宁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云南省安宁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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