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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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原主席陈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怒江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军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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