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关于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
大理州各地的参保缴费工作
已经陆续开始啦!
一、参保对象
大理市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椎
2022年缴费金额为320元/人/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在上年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缴纳医保费用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方式
参保缴费工作由政府组织,社区(村委会)负责,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医保卡先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站),社区(村委会)基层网厅进行参保登记和信息维护,税务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后与医保部门共享数据系统。
缴费方式
1. 政府部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小程序。
2. 税务部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大理税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手机APP、办税服务厅。
3. 市农商行:云POS机、手机APP、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网点窗口。
4. 市农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超级柜台、智能POS机。
五、咨询电话
市医保局:0872-2170755
市税务局:0872-2321922
一、参保对象
全县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宗教人士、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等。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椎
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25日,缴费系统于每月25日以后关闭,次月1日开放缴费。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方式
参保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社区)负责。上一年已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新参保人员、新生儿、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要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先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和信息维护,医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参保数据信息。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采取以“政府主导、税务主责、各乡镇统筹部署、各村委会(社区)具体组织实施、银行委托代征和代办员(协管员)征收”的征缴模式和工作机制,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和经办银行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宣传、引导、协助缴费人通过以下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1.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2.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业银行的手机银行APP。
3. 各乡镇已布设智能POS机代办点。
4.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业银行自助终端机及营业网点。
5. “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小程序。
五、咨询电话
县税务局:0872-7311938、0872-7311990
县医保局:0872-7143128
一、参保对象
全县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宗教人士、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等。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椎
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25日,缴费系统于每月25日以后关闭,次月1日开放缴费。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方式
参保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社区)负责。上一年已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新参保人员、新生儿、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要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先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和信息维护,医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参保数据信息。
缴费方式
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采取以“政府主导、税务主责、各乡镇统筹部署、各村委会(社区)具体组织实施、银行委托代征和代办员(协管员)征收”的征缴模式和工作机制,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和经办银行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宣传、引导、 协助缴费人通过以下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1.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2.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业银行的手机银行APP。
3. 各乡镇已布设智能POS机代办点。
4.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业银行自助终端机及营业网点。
5. “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小程序。
一、参保对象
云龙县辖区内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外来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椎
1. 普通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320元标准全额收缴。
2. 对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进行补助,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个人缴费140元。
3. 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
4. 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
5. 符合计划生育补助政策及残疾人补助政策的,个人先缴费,补助部分县卫健局和县残联实行先缴后补。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集中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其中:脱贫户、低保、残疾、边缘户等对象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缴费。(2022年新生儿全年均可办理参保。)
税务每月征缴时间为1至25日,每月25日后缴费系统关闭,次月1日再开放。
四、缴费方式
1. 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小程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商行的手机APP进行缴费。
2. 到村卫生室布设的智能POS机代办点或直接到农商行、农行的营业网点、云龙县税务办税服务厅缴费窗口缴纳费款。
注意: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持户口簿或居民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办事处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维护,县税务局在两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参保人再以上述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五、咨询监督
县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0872-5522955
监督举报电话:0872-5521662
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872-5524720

一、参保对象
南涧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参保缴费标椎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含大病保险费),以户参保,按人缴费。
其中,特殊群体资助参保缴费标准如下:
1. 脱贫人口个人缴费:140元/人。
2. 城乡低保、城乡重残人群个人缴费:200元/人。
3. 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年龄未满18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个人缴费140元/人。
4.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但需核实办理参保登记。
三、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日-12月20日
四、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报销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注:
1.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异地登记手续后,执行州内待遇规定。
2.住院报销超过年封顶线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三)慢病、特殊病门诊报销政策
1. 纳入慢性病管理的病种26种,符合条件的办理“慢病卡”(三年复审一次)门诊支付比例60%,分病种规定年报销限额。(分1200元、1440元、1800元、2000元、2400元、3000元6个档次)。
2.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报销限额可以累加,但一个年度同累计报销不超过3600元。
3. 纳入特殊病管理病种16种,符合条件办理“特殊病卡”(五年复审一次),设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7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重性精神病免于复审,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报销封顶纳入住院支付限额(10万元)。
五、缴费渠道
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小程序、“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信社的手机银行APP、农商行APP、支付宝进行缴费。
部分缴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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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
请及时联系税务部门
编辑:马丽芳
审核:杨磊
终审:赵正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