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男子驾车要前往大理方向,由于永平收费站前往大理和保山各有一个站口且两站互不联通,男子驾车误上了往保山方向站口后,竟然“悄悄”在高速路上倒车,打算倒出出站口后重新到往大理方向的站口上高速路……
这一幕被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视频巡查民警在监控视频中看得清清楚楚。最终,由于在高速公路匝道上倒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驾驶人被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9月19日15时40分,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视频巡查民警发现:车牌云L开头的小型汽车正在永平收费站往保山方向匝道倒车,在匝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减速避让,把监控中心的值守人员惊出一身冷汗。
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跟踪取证,固定车牌号和违法证据后将情况上报,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查找这辆在高速路倒车的交通违法车辆。
经过一番追查,发现该车正在大保高速路往大理方向行驶,民警联系上了该车的驾驶人,责令其行驶至太邑执法站接收调查处理。16时许,该车行至太邑执法站。
经询问,驾驶人字某强称,当时驾车是要前往大理方向,由于永平收费站往大理和保山各有一个站口且两站互不联通,结果误上了往保山方向站口,为节约时间就在高速路上倒车出站,重新到往大理方向的站口上高速路。
民警结合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和掉头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对驾驶人的违法进行了严厉的警示教育,并教育驾驶人误上匝道后应继续驾车到达下一个收费站出站后调头重新上高速才是安全、合法的行为。
字某强驾驶云L开头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路上倒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依法对该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对其驾驶证采取扣留的强制措施。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掉头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个人违法,重则车毁人亡。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或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的将是刑法处罚。驾车时误上收费站匝道或在高速路上错过收费站,应当继续向前行驶至下一个收费站出站,再重新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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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刘嘉)、大理交警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