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该不该收费?云南省发改委征求意见后 ,删了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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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备受关注的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

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在为期一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收到34条意见

其中

针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的规定”收到了12条建议


省发展改革委采纳了这一建议

在正式通知中删除了该条规定

并明确

农村地区收费问题

由各地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

根据财政补助等情况综合考虑



此前,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是指公办小学、初中在正常上课日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或家长提供的自愿选择的、公益性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就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告》提出,课后服务原则上由学校提供,所需经费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为减轻学生家长负担,课后服务收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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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提出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课后服务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据了解,在8月26日—9月1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邮箱、电话、传真共收到34条意见建议,其中涉及收费事项25条,采纳12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9条。


市民建议


有建议提出,农村学校收费不能“一刀切”。云南大部分学生、学校还在农村,没有农村教育的高质量就没有全省教育的高质量,在实际教学教学过程中,农村学校更应该加强课后服务,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多,如若在课后服务方面拉开差距,将加大农村与城市学生差距,无法实现均衡教育,建议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群众接受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对于这类型的建议,省发展改革委予以采纳,并在正式通知中删除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的规定”,同时明确,农村地区收费问题由各地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根据财政补助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降低收费标准等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并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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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屏新闻客户端


编辑:丛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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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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