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助力乡村振兴,丽江市玉龙县塔城乡首个法治文化广场——十八寨沟村法治文化广场于近日顺利通过市、县司法局竣工验收,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广大村民朋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了便捷的平台。

助力全民 学法守法

十八寨沟村地处山区,辖南寨、西寨、北寨3片区18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农业人口312户1242人,有纳西、傈僳、藏族等多个少数民族聚居。乡党委、政府立足当地普法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的实际,为有效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听取民意、选优地点,在市、县司法局的项目支持下,投资5万元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将丰富的法治宣传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漫画、图片和简单文字的形式呈现在群众眼前,为当地群众创造了出门见法、抬头看法、休闲学法的良好条件。



广场建设充分利用村委会现有设施,增设法治文化广场指示牌、法治宣传栏、法治走廊、适用法律简介立牌、法治宣传立牌等景观式普法阵地,并在村委会内增设立法治文化宣传室及会议室。在群众歇脚处、集中点打造举目可见、驻足可观的法治文化阵地,让偏远山区群众能够在家门口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营造山区群众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塔城乡司法所所长和相鲲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需求,当好法治宣传员,为山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创新方式方法,用活用好各类普法载体,持续开展法治讲座、现场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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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张喜彬
来源:丽江市司法局
丽江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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