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卢京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京在担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兼文山州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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