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具有保护价值老房子不能随意拆除

8日,国新办就《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表示,《意见》明确,在城乡建设当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此外,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老树、老地名,这些也都承载着深厚的城市文化的记忆,也不能随意破坏、更改。(@中国新闻网 )住建部:具有保护价值老房子不能随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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