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60元/人次,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再次下调核酸检测费用


低于60元/人次,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再次下调核酸检测费用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自9月6日起,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再次下调核酸检测费用。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次)检测费用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0元/次 (不含检测试剂),检测费用和向患者收费的耗材总费用不超过60元/次。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每次收费不超过30元(含检测试剂),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每次收费不超过15元(含检测试剂)。
目前,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次)费用执行情况如下:
保山市人民医院       58元/人次
保山市疾控中心       58元/人次
保山市中医医院       58元/人次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58元/人次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58元/人次
全市各县(市、区)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费用同步下调,均不超过60元/人次。
(市医保局供稿)


编辑:姜永华
责任编辑:杨清宗
关于保山新闻网
  该微信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保山新闻网管理,保山新闻网是保山市委市政府管理的第四媒体。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收到保山的新闻资讯。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山新闻网联系信息
  电话:0875-2135020
  QQ:3049779830(微信同号)
  投稿邮箱:wx@bsxw.cn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保山新闻网(微信)"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