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对367名精神残疾人员实施自购药款和重点精准 康复服务救助

为顺利落实西山区2021年度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服务工作措施,认真完成今年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之一“为400名贫困、重性精神障碍人士实施住院康复治疗、免费服药、自购药款补助等康复救助服务”其中的实施自购药款补助服务措施在全区开展。
7月5日我区下发《关于上报2021年度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服务申请自购药款补助人员相关工作材料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若精神障碍人员于2020年7月--2021年6月期间,自行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门诊购药治疗或在正规药店购买抗精神疾病药物治疗的精神障碍人员,需持有购药发票,不计发票金额和付款方式,无肇事肇祸者即可申请本年度自购药款补助。现已对367名精神残疾人员实施自购药款和重点精准康复服务救助,共拨付资金23.8万元。其中:西山区10家街道申请药款补助的精神障碍人员为283人,均享受西山区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标准650元/人,补助经费为183,950元。原海埂街道管理处申请药款补助的精神障碍人员为84人,度假区匹配补助经费的标准为450元/人,补助款为37,800元,同时享受西山区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标准200元/人,补助款为16,800元。补助款共计54,600元。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此惠残项目的实施,既减轻了精神病患者家庭沉重的负担,又能使精神病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为此对这些弱势群体,应积极给予帮助以解决他们的各类问题与困难,让其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营造关心、爱护精患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西山区对367名精神残疾人员实施自购药款和重点精准 康复服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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