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文山
社会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云南拟修订物业管理规定 物管不得强制业主刷脸录指纹
2021-09-06 11:24
来源:昆明信息港微博
上一篇
嵩明县2021年8月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嵩明发布”微博
2021-09-06
下一篇
“三孩”生育待遇有保障,云南医保政策落地落实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09-05
云南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有这些行为:服务合同签订后,无故减少服务人员数量、缩减服务面积、降低服务标准;违规收取未经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采取中断或者变相中断业主的用水、用电等方式,干扰业主正常生活和工作;服务合同终止后,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网页链接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信息港微博"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