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图书馆关于清理处置自带书阅览室读者遗落物品的公告







尊敬的读者:

长期以来,到本馆二楼两侧自带书阅览室学习阅读的读者有增无减,且遗落了大量物品。这些物品,有的是读者为了占座而留下的,有的是读者不慎遗忘而留下的。因这些物品属于私人财产,我馆已多次提示读者认领取走,但由于读者前来认领的极少,这些遗落物品已经越积越多,不仅占据阅览室空间,有碍观瞻,而且对阅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造成困难,还形成了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据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馆将于近期对这些遗落物品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请读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个月内(2021年8月5日至9月5日),自行到本馆自带书阅览室认领各自物品。如逾期无人认领的物品,本馆将视其为无主物品进行集中处置。

此外,再次提醒前来自习的读者,为了共同营造、维护良好的学习阅读氛围和秩序,请勿用私人物品在自带书阅览室占座,离馆时请一定将个人物品带走。我馆工作人员每天将在晚上闭馆时,对自带书阅览室遗落物品按无主物品进行清理处置,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我馆概不负责。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图书馆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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