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他被罚款2000元记12分!套牌竟是为了省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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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车套自己的牌,结果被处罚款2000元,记12分。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查获了这样一起“奇葩”交通案。


7月28日9时许,昆明交警四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昆明市鱼翅路某地下停车场,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有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核实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的前车牌一端掉落悬空。另一端用皮筋捆绑在另一块露出的号牌上,2块车牌号码不相同。这是什么情况?民警立即联系车主李某到现场接受调查。


据李某交代,其名下共有2辆车。云A65B**为涉案本田车号牌,而覆盖了云A65B**号牌悬挂在外的云A21F**则是李某的另一辆宝马车的号牌。李某只缴纳了宝马车的停车费,为了省停车费,李某以号牌丢失为由补办了一副云A21F**(宝马车)的车牌。每次进出地下停车场时他就把补办的车牌用橡皮筋捆绑在本田车的前号牌上,方便逃避缴纳停车费。


最终,李某因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处罚。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钻法律空子,否则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制作:邓珺文

审核:郑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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