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处方管理新规:慢性病患者最长可开12周药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联合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规范》明确,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更多详细内容→(人民网)慢病患者最长可开12周的药!长期处方管理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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