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晋宁法院跨市蹲守拘老赖促履行

清晨,一辆警车驶进弥勒市某建材市场,车上的四名法警默默紧盯着一家紧闭大门的铺面……

这个市场内的两名租户是晋宁法院案件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传唤,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不到法院积极协商,甚至见到昆明号码的来电均不接听,或接通电话后,听到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就立即挂机。被执行人吴某某、王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近日,晋宁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吴某某、王某某在弥勒的一个建材市场租赁铺面经营建材生意。接到线索虽然已接近下班时间,但线索来之不易,执行刻不容缓,执行局四名法警立即驾车赶赴弥勒,连夜到线索指向的建材市场摸底调查,制定拘传计划。

第二天清晨,执行干警提前到达执行现场,等候被执行人的出现。上午八点五十分,被执行人吴某某出现在铺面前准备开门营业,车上的四名法警迅速出动,及时控制住被执行人,依法表明身份并出示拘传令,当场对吴某某进行拘传。但另一名被执行人王某某却一直未出现,直到上午十点左右,王某某才姗姗来迟,被执行干警及时控制。

两名被执行人表示,原本以为弥勒离晋宁路途较远,执行法院鞭长莫及,可以通过躲避的方式拒绝履行,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真是悔不当初。在被押上警车返回晋宁的路上,两名被执行人经过法官的训诫、普法,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害怕就此失去人身自由,二人一路上不停同家人、朋友联系,积极凑钱偿还所欠的债务。二人的欠款很快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王某某实在无法凑出的剩余钱款,也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后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两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受到了应有的惩戒和震慑。

在此,晋宁法院执行局再次告诫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法律义务,“违法拒执者,虽远必拘”!“昆明晋宁发布”微博“昆明晋宁发布”微博“昆明晋宁发布”微博“昆明晋宁发布”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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