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海大坝塑胶步道效果图曝光!施工期间将保持开放
来源:昆明信息港(微信)2021-07-25
据“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的消息,7月22日,隆阳公安分局九隆派出所依法对1名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人员行政拘留8日。

图自“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
当日,九隆街道明强社区居民龚某某(男,67 岁)未佩戴口罩要进入某菜市场,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但龚某某不听,还要强行进入,并在劝阻过程中无理取闹、态度蛮横,还殴打工作人员,致受害者面部破损受伤。

图自“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
报警后,龚某某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并传唤至九隆派出所接受调查,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龚某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图自“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
疫情当前,请谨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各级防疫检测工作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保山警方(ID:ynbsjf )、隆阳警方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