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单位因拒收现金被央行处罚

今年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人民银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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