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讯 近期,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的辖区一农贸市场2起水果投诉,均涉及消费者现场购买水果通过快递寄递收件后怀疑水果被掉包、水果变质或斤两不足引发投诉。为了降低类似投诉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引导经营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高度重视,支部书记和相关网格的党员认真分析研究投诉情况,采取以下两项措施积极应对以避免类似投诉发生,尽力化解消费矛盾,为消费者服务。

一是通过召集市场主办方、水果经营户培训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指导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更好地开展工作。组织市场管理方相关人员及市场水果经营户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会议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管理方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消费者投诉,制定相应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人负责与消费者沟通协调和处理投诉,妥善解决类似的消费者投诉问题。同时,对经营户提出了:经营户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亮照经营,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坚决抵制价格欺诈;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称准量足,收费合理;不做虚假广告,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欺骗消费者;明确告知消费者水果属于特殊商品,对包装、温度、搬运、保存的要求较高,运输会对水果的品质造成一定影响。商家不得向消费者推荐或强迫消费者选择商家推荐的快递服务,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快递发货;遇到消费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消费纠纷等六点要求。
二是指导市场方制作温馨提示牌,张贴在水果经营户的铺面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托运水果时的注意事项,提供顺丰、中通、申通、邮政等快递的联系电话供消费者自行选择。
通过上述举措,提高了经营户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了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强化了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示告知了消费者须注意的事项,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从群众息息相关的“消费维权”出发,为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