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开始昆明乱停电动自行车罚款1000

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开始施行。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网页链接8月开始昆明乱停电动自行车罚款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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