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钟海荣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钟海荣(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海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钟海荣利用担任云南省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红河边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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