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潘立文、吴春华委员请求辞去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接受潘立文、吴春华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