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潘立文、吴春华同志请辞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1年7月19日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潘立文、吴春华委员请求辞去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政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接受潘立文、吴春华委员的请辞。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楚雄网"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