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炎炎夏日,检察官送来法律“清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因饮酒发生意外,同桌人员是否要承担责任?”

“见义勇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需要赔偿?”

“自行约定不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是否有效?”


近日,曲靖市检察院送法进机关单位活动开讲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该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琳华到曲靖市能源局宣讲《民法典》,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重点围绕《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解读我国《民法典》的起源发展和和体系创新,就新增内容及生活中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自甘风险、民间借贷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同时还向干部职工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手册》,宣传讲解“三个规定”。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这堂课生动活泼,又大有裨益,得到了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这顿“法治大餐”让大家更加了解《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掌握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受益匪浅,课后也将自主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律思维和守法意识。


曲靖市检察院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曲靖贡献检察力量。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编辑 | 张子欣 自唯唯
策划 | 王翠云 杨健鸿
监制 | 肖凤珍
来源 | 曲靖市检察院
联系(投稿)邮箱 2202399734@qq.com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