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

近日,交通运输部拟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网约车平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力度不变,依然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网约车驾驶员的处罚力度大大降低。以往,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修改后,处罚额度分别降至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中国新闻网)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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