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红河
法制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
2021-07-12 18:07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
上一篇
带你打卡马街融创后海民族风情!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
2021-07-12
下一篇
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
2021-07-12
近日,交通运输部拟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网约车平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力度不变,依然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网约车驾驶员的处罚力度大大降低。以往,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修改后,处罚额度分别降至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中国新闻网)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