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重点场所暂停营业!云南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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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重点场所暂停营业!

芒市、陇川、梁河、孟连发布最新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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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重点场所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县慢摇吧、电影院、演艺吧、KTV、酒吧、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室、体育馆、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按摩养生馆、棋牌室、珠宝玉石交易场所、展销场所、托幼机构、文化馆、图书馆、景区景点、个体诊所、门诊部等重点场所暂停营业校外民办教育机构线下授课活动全面停办。


二、零售药店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三、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配套服务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杀、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宾馆酒店、外卖物流、客运站、政务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消毒、佩戴口罩及必要的核酸检测等。同时,严格要求所有进入人员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发现长时间未进行核酸检测以及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必须及时提醒督促,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继续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对全县重点行业人员、货物及环境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涉及单位和个人要压实主体责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主动采样检测。


六、禁止举办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七、进出陇川县管控措施继续执行《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陇川管控措施的通告》(陇疫指发〔2021〕61号)。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陇川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离开陇川县人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陇川,确需离开陇川的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码通行。


二、经由瑞丽市进入陇川县人员。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瑞放行通知书、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码进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者一律劝返。进入后(含2021年6月20日以来经由瑞丽市进入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前往医疗机构检测核酸,若检测为阴性继续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经由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区域进入陇川县人员。若近14天有高风险旅居史须持解除隔离证明方可进入,不能出示的须接受“14+7”管理(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进行6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经由国内其他低风险区域进入陇川县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体温检测正常进入陇川。


五、经由境外进入陇川县人员。一律执行28天集中隔离管理,其间进行8次核酸检测及5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六、若出现发热、干咳、头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陇川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其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以上人员凡不按照要求执行和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的,一经发现,将强制对其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若不服从强制隔离管理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顶格处理。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7171226。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


八、本通告自2021年7月11日00:00起施行,涉及停止营业服务的时限暂定7天,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692-7171226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0日


重点人群、货物及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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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进一步加强梁河县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厅、台球室、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按摩养生馆、棋牌室,托幼机构、影剧院、游乐场所、旅行社、景区景点、宗教活动场所以及个体诊所等重点场所暂停营业全县所有活动中心继续关停,不得擅自开放。


二、零售药店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校外教育机构线下授课活动全面停办;图书馆不得容留读者现场阅览,可提供预约借阅服务;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三、全县范围内暂停“五天一街”赶集赶场活动,禁止个人和商户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开展集中宣传促销等活动。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配套服务场所,宾馆酒店、外卖物流、客运场站、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继续落实好扫码、测温、消杀、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继续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对全县重点行业人员、货物及环境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涉及单位和个人要压实主体责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主动采样检测。


六、继续停办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进出梁河管控措施继续执行《梁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进出梁河县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2021〕13号)。


梁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进出梁河县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进出梁河人员管控措施,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离开梁河县人员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梁河,确需离开梁河一律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验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行。


二、进入梁河县人员

(一)由瑞丽入梁返梁人员

2021年6月20日以后有瑞丽旅居史入梁返梁人员,执行凭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离瑞放行通知书、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通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者一律劝返。抵达梁河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进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由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区域入梁返梁人员

1.2021年6月20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入梁返梁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请近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入梁返梁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在抵梁后3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村(社区)、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逐级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由国内其他低风险区域入梁返梁人员

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梁返梁,体温检测正常通行。


(四)境外入梁返梁人员

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一律执行“21+7”管理(21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进行8次核酸检测及5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692—6164241。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4日

八、本通告自2021年7月12日0时起施行。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疫情动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适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6164241。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0日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最新通告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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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KTV、歌舞厅、酒吧、慢摇吧、演艺吧、网吧、游戏厅、台球室、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按摩养生馆、棋牌室、珠宝玉石毛料销售场所、展销场所、托幼机构、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旅行社、景区景点以及个体诊所、门诊部等重点场所暂停营业。


零售药店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校外民办教育机构线下授课活动全面停办;图书馆不得容留读者现场阅览,可提供预约借阅服务;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配套服务场所,宾馆酒店、外卖物流、客运场站、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继续落实好扫码、测温、消杀、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继续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对全市重点行业人员、货物及环境(附件)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涉及单位和个人要压实主体责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主动采样检测。


继续停办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继续执行《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的通告》(芒疫指发〔2021〕33号)。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的通


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出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由瑞丽市进入芒市。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瑞放行通知书、“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进入。进入后(含2021年6月20日以来经由瑞丽市进入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附件1)和工作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前往医疗机构(附件2)检测核酸,若检测为阴性继续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经由其他县市进入芒市。若近14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须持解除隔离证明方可进入;不能出示的须接受“14+7”管理(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进行6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凭“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


三、经由境外进入芒市。执行“21+7”管理(21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其间进行8次核酸检测及5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四、离开芒市。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


五、若出现发热、干咳、头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医(附件3),其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2114921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5日


通告自2021年7月11日0时起施行。涉及停止营业服务的时限暂定7天,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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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县封闭管理
孟连县将于7月12日起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7月12日—14日对全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开展一次全员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县限时段封闭管理

(一)2021年7月12日0时—14日24时,孟连县实行全县封闭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孟连;孟连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出行审批单,各乡(镇)指挥部、县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均可出具出行审批单。

(二)根据检测日期对乡(镇)实行封控,7月12日—14日全县乡(镇)与乡(镇)之间人员不得流动,解除时间由县指挥部发布。核酸检测当天,本乡(镇)辖区内的社区之间、村组之间人员不得流动,解除时间由乡(镇)指挥部发布。


二、核酸检测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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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各乡(镇)、农场、社区网格单位通知为准。


三、此次核酸检测费用免费,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所在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全员检测,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四、检测前,请主动申报“普洱健康码”和“云南健康码”,以便快速高效查验检测,检测结果将通过“普洱健康码”“云南健康码”等平台进行反馈;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检测后,请尽快离开采样现场,不要驻留聚集,并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10日

转载自: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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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   蓉

审核|顾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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