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儿童暑期交通安全
懂安全 知危险会避险






暑期到来,家长带领学生外出旅游、集中出行增多,载客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加大,孩子们的安全出行问题需要引起家长们的高度重视。为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开展,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小孩子不算超员?
只是超了一两个没关系?

近期
昆明晋宁区发生了两起学生超员违法行为
如此超员行为
让蜀黍都为孩子们捏了把汗
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危及安全的超员,多一个都不允许
6月22日17时30分,晋宁交警大队在二街镇螃蟹河村路段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云AL5***的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车内人挤人地坐满了学生。当民警对车内拉载人数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除了驾驶人,其他9人都是学生,超员率达42.86%。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李某红驾驶小型面包车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因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民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无独有偶,仅仅20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云AR3***的小型客车进入民警视线,深色的车窗紧闭,车辆的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惕。民警让驾驶人李某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时,车内坐满了学生。核载7人的车辆实载了9人,超员率达28.57%。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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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性记6分。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八十四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额定人数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
(二)超过额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处1000元罚款;
(三)超过额定人数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日常生活当中
有驾驶人对超员的行为出现误解
特别是涉及到孩子时
会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孩子还小
挤一挤或者大人抱着应该不算超员
其实并非如此

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里,对于载客汽车的核载数量是以人数来计算的,对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并没有作出规定,所以车辆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有没有超过核定人数标准来计算的,并不区分大人还是小孩。
儿童出行的交通安全
希望大家共同关注
蜀黍再给大家列举几种家长带孩子出行
易出现的行为
暑期来临
请各位家长一定以此为戒
















让我们共同携手
关注暑期孩子出行安全
平安
是给孩子们暑期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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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转自:昆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