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醉驾被查潜逃东莞!再次醉酒露出“马脚”……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

三位民警远赴广东东莞

将一名在逃人员押解归案

这名嫌疑人犯了什么事?

他为什么逃了?

一起跟着小编回顾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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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查




事情还要从2020年5月3日说起。当晚20时58分,驾驶人倪某驾驶云A号牌的“帝豪”牌小型轿车行驶至策磨线3263公里500米长坡村路口时接受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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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不明




经医院抽血检测,倪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110.04mg/100ml。2020年5月7日,倪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同日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移送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其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到案接受调查,之后更是无法联系,行踪全无,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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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追逃




发现倪谋脱逃后,民警将倪谋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立即对其开展了追逃工作。同时,涉车犯罪侦查大队结合所掌握的线索,对倪某的活动轨迹进行跟踪研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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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马脚




今年6月的一天,在广东东莞某公园里,群众发现一名醉汉躺在地上,便报了警。东莞警方到达现场进行查询比对时发现,该男子就是网上在逃人员倪某随后,东莞警方将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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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归案




6月15日,涉车大队抽调三名民警远赴广东东莞,在东莞警方的的大力支持下,涉车大队民警于6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倪某押解回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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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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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倪某醉驾后企图逃避法律的处罚

逃窜一年终落网

等待倪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昆明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若违反了法律法规

一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避处罚

请务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请务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请务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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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提示: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扩散!关于疫苗接种,云南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象群持续在玉溪易门活动,粽子节它们仍旧没有团聚,独象继续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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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交警、涉车犯罪侦查大队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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