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党员酒后驾车】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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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迪庆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朱晓玲,中共党员,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职工2021年64215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迪庆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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