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公示》,宣布昆明市等27个城市达到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据了解,在第四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结束后,我国有27个城市、47个项目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此次公示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4日。
自2018年取得示范区创建资格以来,昆明市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严格督查检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夯实文化设施,丰富文化活动,加强保护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建设数字平台,积极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下一步,昆明市将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大部署为契机,加快推动昆明公共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现人均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政府投入不低于25元;进一步优化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辐射半径和覆盖能力,奋力打造昆明“15分钟文化圈”;深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源参与全市基本公共文化建设;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推动乡村文化服务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全面融合,提升红色旅游、研学旅游档次,营造全域旅游氛围,实现文化服务和旅游消费互融共进、相得益彰。(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