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云A、云F车辆被昆明交警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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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8月3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驾乘不抛物 争做文明市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微信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车窗抛物”车辆。5月30日,昆明交警又曝光了一批“车窗抛物”车辆。


又有哪些车辆“上镜”了?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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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如何处罚

● 对机动车驾驶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


良好出行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自律和维护

拒绝车窗抛物 

请手下“留情”


出行小贴士

文明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很重要,大家平时在车上可以准备一些小的垃圾袋或车载垃圾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 拒绝车窗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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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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