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男子车辆被依法拖走后,竟多次发短信辱骂民警,结果……
来源:昆明信息港(微信)2021-05-31

又有哪些车辆“上镜”了?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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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 对机动车驾驶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
良好出行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自律和维护
拒绝车窗抛物
请手下“留情”
出行小贴士
文明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很重要,大家平时在车上可以准备一些小的垃圾袋或车载垃圾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 拒绝车窗抛物。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