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洪建同志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刘洪建同志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洪建同志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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