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云南坚持扶志与扶智并举,注重激励引导和能力素质提升,强化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拥有“一技之长”。其中,云南将通过东西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务站等机构作用。提高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扩大涉农项目建设、管护以工代赈实施范围,规范扶贫车间管理。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护路员等乡村公益岗位。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政策宣讲、法律援助等机制,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的信心。建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情况调度通报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王思泽)云南: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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