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建小区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今天,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就“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问题,公开征求意见:①#具安装条件社区不得阻挠用户建充电桩#;②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③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④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⑤力争#2025年全国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详→网页链接国家发改委:新建小区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呈贡发布”微博"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